
以下为汤姆·福特和理查德·巴克利的爱情故事,由他们本人撰写,发表于十年前的《OUT》杂志。(译者有对部分内容加以标注。R.I.P.)

汤姆·福特遇到时尚杂志主编理查德·巴克利的时候还只是25岁的羞涩年轻人。只用了坐一部电梯的时间他就决定要嫁给这个男人。
有的人你看到他就感觉像已经认识了一辈子。我跟理查德一起喝酒的第一个晚上,我感觉了解他的一切。他有着最野性的眼睛——就像阿拉斯加的哈士奇犬。那眼睛不是蓝色,不是灰色,是一种你从未见过的近灰色。它们无从透露,但绝对的动人心魄。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1986年纽约的一场时装秀。那时他38岁,是《女装日报》的时尚编辑。他的自信和英俊让他在会场上是那么的难以亲近。他的热烈注视让我惊慌失措。服装秀一结束,为避开他我几乎夺门而逃的冲到了街上。
10天后,我的雇主凯茜·哈德威克(注:服装设计师)派我去《女装日报》取回几件衣服。我被带到拍摄顶楼,等电梯门打开,那个有着水汪汪灰眼睛的男人就站在那儿了。他快步走近,向我介绍说他叫理查德·巴克利,我要的衣服其实在楼下。他主动的要求带我去他们的“时装壁橱”。他很可爱,但也傻气十足;他手舞足蹈,眼睛对我忽闪忽闪,努力的想显示迷人。而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走出电梯的那一刻我就决定要嫁给他了。我是个很务实的人。开始我想,好吧,我们有来电;之后的每一秒都像在嘀嗒倒数,等待最后的“砰”——爆炸;等我们到达底层,我已经在想,成交。他是那么的完美,英俊、成熟、投缘,因而也让人望而生畏。他真的有在追求我,倒不是说他需要追得多么辛苦。这既让我兴奋也让我害怕,因为我知道他和以前所有人不同,我对他的感觉——不管那是什么——也和以前所有人不同。

我们在某个周六开始一起圣诞采购,最初几次约会后我们就开始每晚在一起。我们会互相说“我想我深爱着你”这样的话。直到现在,在每晚睡觉前,每个电话的最后,每封邮件的结尾,我们都会说这句话。我坚决认为,当你想到“我爱你”时就该说出来;假如你想握他的手或亲吻他就该行动。我无时无刻不是这样做的。
我们都各自回家过的圣诞。等我们回来后他给了我他公寓的钥匙,问我愿不愿意搬进来住。我答应了——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他之前有跟别人同居三四年,但他一直在追求的是很认真的关系。当时他在人生的38岁,我25岁,但我们都准备好要安定下来、恋爱和与某人长相厮守。我睡过很多人,喝酒、跳舞、嗑药,该体验的都体验过了。我的初夜是在14岁,我在高中有个女友,我们在一起时她怀过两次孩子。在70年代,堕胎被看作计生手段,我相信那时的很多高校做爱也很普遍。换成今天,如果我相信会跟谁在一起,我绝不会再那样做,哪怕是作为青少年。我想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印记,加上电视总是性泛滥。当你看70年代的电视剧,任何人可以随意的上任何人。是艾滋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1981年,第一批被诊断患有这种后来被称为“同志癌”的人里面有我的朋友。我被彻底吓到了,此后我做爱都极端的重视安全。它也许拯救了我的命,但也永久摧毁了我对性爱的看法。性爱被和死亡联系在了一起,至少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理查德和我在约会三次后才发生关系——当时我最好的朋友正在住院,慢慢死于艾滋;理查德最好的朋友也正在住院,慢慢死于艾滋。约会后他会去医院检查,我也会去医院检查,结果就是:我们早期的性关系都发生在厚重的恐惧阴影下;我们在沐浴爱河的同时也在目睹我们最好朋友的死亡。假如要我列一个名单,我们80年代的朋友有一半都不在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就是不肯停下来。
在我们同居3年后,理查德被诊断出了癌症,在当时据说是绝症。当我们经历足够多的人生悲剧后,我们真的变得更加亲密了。因为我们一起度过所有,因为我们的故事有更多沉淀。

一起慢慢变老的感觉很有趣,因为我们都在改变。这段关系中,最初的我很内向——事实上我曾是彻彻底底、病态害羞的人(在今天几乎没人相信,因为作为时尚设计师/公众人物,我需要以巨大的热情投射自我);而理查德,在我们最初的时候却是那么的、那么的老练和健谈。理查德是外向型,我是内向型。可假如你今天才认识我们,你会得出相反的结论。理查德现在经常保持安静,尤其当他很了解你的时候;可假如你让他出席什么派对,他又会故态复萌的活跃得过分。事实上我很讨厌派对,能不去就不去。我喜欢一对一的晚餐,或四到六个人的聚会。
有件事很让我好笑——好笑这个词不适宜,因为我没有笑——就是经常的、当我在派对遇到熟的异性恋朋友,当他们意识到理查德和我在一起已经24年后,他们的反应往往是:“哇,你们在一起24年了!太了不起了。想不到同志可以在一起这么久!”我在想:“为什么不?你们在说什么?”我知道很多维持得最久的情侣都是同性,而我的一些异性恋朋友在我和理查德一起的这段时间已经分分合合多次。我认为哪怕最思想开放的人都可能存在一种预设观念,就是同志本身意味着更多追逐肉体而非心灵。可我感到难于理解——我是那种一直希望能“执子之手”的人,我一直想、也一直在追求那样的关系。无论我喜欢异性还是同性,这种想法都不改变。理查德和我注定在一起,因为我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当你看着他的眼睛,你能感觉认识了它们好久好久。那种感觉就像回家。

【作者 汤姆·福特】
很多人以为我得了艾滋而害怕造访我们,汤姆就和他们断绝了来往——直接的彻底的断绝了来往。
在巴黎待了三年半后,我搬回了纽约,成为费尔柴尔德一本新杂志《场景》 的主编。在我回来第四天,我出席了一个叫大卫·卡梅伦的年轻设计师的时装展(展出在阁楼举行)。在等待开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男生站在人堆边缘。我心想:他很帅,真的很帅。展出结束后我坐在椅子上玩耍我的钢笔和记事本,直到他的驼色风衣走进我视线。我站起身,准备和他一道离开。就像我说的,我们是在阁楼上,最快的退场方式是使用“之”形楼梯。在我们下楼的过程中我们不断照面;我不断的对他展露笑容,而他也回以虚弱的微笑。直到我们走上街,我敢发誓他是在以冲刺的速度逃开!
快进10天,我在第12大道费尔柴尔德大厦的楼顶给《女装日报》做无聊的平面拍摄,艺术总监欧文问我是否有男友了。

没有。”
“有在约会的人吗?”
“没有。我回来后还没出去玩过。”
“为什么?”
“我离开了三年半,我现在有两份工作,我还没适应纽约的节奏。我不想有任何分心。”“那你有什么打算约会的人吗?”
于是我就告诉他在大卫·卡梅伦的服装展上我看到一个怎样的男生和他是怎样消失的。刚好2分钟后,摄影室的亨利过来跟我说:“凯茜·哈德威克的男助理来这儿取衣服了。”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时装展的男生。
我转身跟欧文说:“就是他。”
“谁?”
“就是他。”
“什么他?”
“他!”
“你是说…”
“是。”
我走上前告诉这个男生我可以给他所有的衣服,除了我们正要拍摄的这件——它很可能被用做封面。我带他坐电梯到《女装日报》楼层,在整个过程中我呱噪得就像个小女生。哪怕是现在讲述这个故事,我仍想用手把我的脸紧紧捂起来。我真是毫无羞耻的在跟这个男孩调情,而他不怎么说话;他越是沉默,我越头脑发昏。在帮他打包服装的时候我对他说:“明晚凯茜会在她的住所给我办一个‘欢迎回纽约’的晚宴。”我希望他能跟她提到。凯茜对同志圈可不缺心眼儿,她准会邀请他出席。
第二天晚宴非常美好,但他不在那儿。我把凯茜拉到一边问她:“谁是你的助理?”
“托娃。”
“不,不是托娃,一个男生。”
“柔软。”
“柔软?”
“他的真名叫汤姆,但我喜欢叫他柔软。”那时候凯茜嫁给了一个叫汤姆·斯诺登的男人。她说她得给两个汤姆做个区分,所以一个是硬派(她丈夫)一个是柔软(福特)。
就像我说的,凯茜对这些事一点就透。她立刻对我说:“他很适合你。星期一来吃午餐吧,我会安排一切。”
可以想见当他第二天走进办公室,凯茜一定冲他大吼:“柔软,给我进来!”她对他说:“理查德·巴克利,《女装日报》和《场景》的主编想约你出去。他很重要,我们需要他。你拿着我的信用卡,陪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星期一,倾盆大雨。我来到凯茜·哈德威克的办公室,以为我们会去一家餐厅。可是没有。我们在他的办公室吃的番茄汤和红肠三明治。吃到一半汤姆就起身说他要回去工作。这个时候我才想到我38岁而他25岁。他对老头儿没兴趣,我三振出局了。
我回到办公室,大概10分钟后电话响了。
“喂?”
“我是凯茜·哈德威克的汤姆·福特。我打电话是想问你能不能找个晚上喝一杯。”

我完全没想到的,我都以为他是个自负的小混蛋了。所以我说:“呃,今晚和明晚我有商务晚餐。周三和这个感恩节周末我会在郊外。下周三怎么样?”他说好,然后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当他聊天的时候,我心想他一点也不自负啊。最后我说:“明晚的晚餐是暂定的,如果它取消了,我能临时打给你吗?”他说没问题。
对我来说这是肾上腺素爆表的24小时,因为我完全没有商务晚餐,没有感恩节郊外,没有,什么都没有。星期二下午4点23分,我忐忑的打电话给他说商务晚餐取消了,问他是否还有空。
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上东区一家廉价的墨西哥餐厅(现在已经不存在了)。汤姆坐在那儿闲聊:10年后我会在巴黎展出我的服装,我会成为百万富翁,我会怎么样怎么样… 而我就在想:这小子天真得可以。然而就在交谈的当儿,我就像走进兔子洞的爱丽丝,他的眼睛让我感到晕眩,仿佛自己在被慢慢的吸进去。我感觉他是个善良的人,有一颗大大的心。那不是一种肉体官感,而是一种心灵悸动。

我经历过很多感情关系,怀疑过很多事情。可和汤姆在一起后,我非常小心的不去重复那些以前犯过的错误。在被灼伤过很多次后我学会了怎么和亲密的人保持合理距离。1986年新年夜,我们没有出门。我们待在我圣马克的家,我给了他一个小小的蒂芬尼盒子,里面有我房门的钥匙。第二天他就搬了进来。
汤姆是完美的现代绅士。某种层面上我们都很老派。我们会为女士拉开椅子请她们就坐。我们为会别人带门。假如你有礼貌,人们会注意到,并且感谢你,因为你体现出对他们的尊重。当我89年患上喉癌,汤姆因为一些人的反应和他们断绝了来往。我最好的朋友和我的一位导师分别在87年和88年死于艾滋。很多人都以为我得的是艾滋,所以不愿意造访我们——他们害怕被传染。汤姆和他们断绝了来往,直接断绝了来往,哪怕街上正面撞到也不讲话。
我无法想象如果今天没有汤姆我会怎样。我无法想象假如他发生什么我会怎样。对我来说永远只有一个汤姆。他仍然是我24年前认识的那个男生,有着一颗(对我来说)大大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