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诈骗案。从新闻报道中可以得知,涉嫌诈骗的男子应该是一名基友,目前他已被警方抓获,正在等待牢狱之灾。
据报道,受害男子叫做宗某某,他之前在手机上玩“漂流瓶”软件时,收到了一个漂流瓶,里面的内容是想找人聊天,还附上了一张年轻漂亮的女性照片。
不久,宗某某和自称“王艳”的女子加了微信聊天,很快就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但这只是网恋,还未奔现。
他们在微信中还约定,为了见面更加刺激,自称“王艳”的女子提议,让宗某某戴上眼罩、把手绑住、然后坐在房间里等“她”到来。他们如约见面了,但这次见面的经历却让宗某某觉得“王艳”的体型和感觉都不太对。
很快,他们又相约了第二次见面。此时,宗某某因为好奇对方的样貌,就把眼罩向上抬了一点,结果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他发现房间内的“女友”竟然是个男的。非常气愤的宗某某立马选择报警。

犯罪嫌疑人周某鹏被抓获
经过当地警方的调查,发现“王艳”其实是犯罪嫌疑人周某鹏冒充的。目前,衡阳西渡中心派出所民警已将追回的15000元退还给了受害人宗某某,犯罪嫌疑人周某鹏则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引发热议。有人分析,周某鹏一看就是基友,“如果他是骗子的话,只会图财,不会图色,骗到钱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到线下去见宗某某,而且还见两次,说明他是真的很喜欢对方。”
不过也有人不解,“为什么要让宗某某蒙眼绑手,到底是要干嘛?难道是要偷东西吗?”另有熟悉这一剧情的基友则在网络评论说:“真是一个诡计多端的0”。

民警把钱交给受害男子宗某某
虽然犯罪嫌疑人周某鹏已被抓获,而且大概率会判刑坐牢,但是留给宗某某的阴影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消散。这提醒大家在线下相约网友见面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被所谓的刺激游戏冲昏了头脑。
周某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还公布了双方的打码照片。尽管两人的面部被打码,但身形特征却非常明显。宗某某的身材看上去非常壮硕,对比之下周某鹏则显得稍微瘦小,不过他看上去皮肤相当嫩白,保养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