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贴吧里仍存在大量「改变性取向」的案例。
北京同志中心在2013年进行的一项LGBT群体扭转治疗情况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1600多名调查对象中,有十分之一考虑过寻求扭转治疗。他们寻求治疗的首要原因是「为了父母或家人」,占到19.87%,其次则是为了「顺应社会,过正常生活」,占到被调查总数的19.21%。
正如央视在报道同性恋反扭转治疗第一案时的评论一样:一面是数量过千万的群体,另一面是稚嫩的个体和焦虑的家长。扭转治疗的温床就这样诞生了。
尽管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及诊断标准』(CCMD-3)在性取向条款中对同性恋做出了去病理化的描述,然而前期监管的缺失,导致个人和组织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开展针对同性恋的扭转治疗。
正在大学就读大四的胡不董就是负责案件团队的其中一员。「当时向上级部门申诉需要驻马店本地户籍,所以我就自告奋勇去了。」谈及初衷,她并没有什么顾忌。
同为团队一员的律师Tiger担心到她可能会被学校或者辅导员为难,然而事件的顺利发展超过了人们的预期。
胡不董于2018年11月22日向驻马店卫健委申诉到: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以治疗性倾向障碍为名开展的医疗行为违法,因为同性恋不属于精神障碍。
2018年12月26日驻马店市卫健委受理了胡不董的申诉,在随后的调查里,来自驻马店市的法院判决清楚的显示在余虎一案当中,驻马店市精神病院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不但其强行收治行为违法,该院的治疗行为本身也存在违法。
于是在2019年2月28日,驻马店市卫健委给出处理意见书,明确驻马店市精神病院以「治疗同性恋」为名的收治行为违反了『精神卫生法』,同时还给予作出收治决定的科室和医生予以行政警告的处分。
Tiger律师在谈到这次申诉作为法律倡导的意义:「因为公立医院把治疗同性恋当作一项业务,我们认为这是需要纠正的,驻马店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所作的决定,尊重了法院的判决。与2015年燕子的反扭转治疗案件不同的地方在于,因为公立医院在管理系统上存在系统性与统一性,因此驻马店卫健委所作出的决定对于其它公立医院而言是一种提醒和示范。」
同时此项决定也会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系统内传播,即可以提醒仍在精神卫生领域的从业者:不能再以性倾向障碍为名对同性恋个体开展扭转治疗,而是应当改变过去陈旧的认知,学习新的知识,进而全面客观地认识性少数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