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台湾“行政院”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草案明订同性伴侣未来可以采用《民法》结婚。
具体意思是:台湾区的同性恋结婚,其名称不是“伴侣”,但与异性恋的婚姻关系本质相同,享有财产继承权、医疗权,养育子女的权利,同时必须遵循单一配偶的义务。
2019年4月23日,台北市政府宣布,根据司法院第748号解释,即日起开始受理电话及现场预约5月24日同性婚姻登记,另欢迎决定携手共度一生的同性朋友们,一起在5·24当日至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虽然相关“修法”或“立法”还未完成,但台北的户政事务所均已准备就绪。
截止到当日下午4时30分,已有39对同志新人成功预约登记。
他们,将是中国历史上同志结婚的前几名。
目前台湾承认同性婚姻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双方都是台湾人,一种是一方是台湾人,另一方必须是已经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或地区,大陆不在这个范围内。
也就是说两个相恋的男孩去台湾办理婚姻登记将不予受理。
从全球范围看,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种趋势。
荷兰在2001年成为全球首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比利时、西班牙等其他欧洲国家紧随其后。
刚刚发行“彩虹币”的加拿大与“彩虹之国”南非,在2005年与2006年分别领先成为北美洲和非洲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别为我哭泣的
阿根廷是南美洲第1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大洋洲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是新西兰。
美国于2015年成为世界上第20个全国范围内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亚洲地区,中国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在2017年就同性婚姻释宪案作出司法解释,认定现行民法未允许同性结婚属于“违宪”,此举可能让中国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
泰国则试图以民事伴侣关系的形式,将同性婚姻合法化。
此外,日本的部分城市地区认可同性伴侣关系,接受同性伴侣关系注册。
关于同志婚姻的问题,之前有朋友给我留言:
电影《再见,我的新郎》中,在Tom死后,由于父母无法接受他的同志伴侣,剥夺了Shane出席爱人葬礼的权利,同时毁掉了shane对爱人生前所有相关记录。
Tom在医院中临逝前,因为得不到法律上的认可,“非亲属”关系的Shane无法与他做最后的道别。
同志婚姻合法化,并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个体平等享有权利的凭证,是被纳入社会规制的证书。
真爱不需要那张纸,社会制度需要。
只有同性婚姻合法化,当我的同性爱人身患重病时,我才有资格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只有同性婚姻合法化,当我的同性爱人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最后时刻,我才有资格陪伴他。
同性婚姻赋予的权力,将涉及遗产、养育、保险受益人、手术签字、买房等许多方面。
我拥有这个权利,和我要不要使用这个权利是两会事。
前者是你是否拥有这个权利,后者你在拥有权利之后的个人选择。前者是后者的根基,关乎到一个人基本权利的完整和平等。
台湾之于大陆,已经向前迈出了一小步。想想看,有着与我们同样血统、说着同样语言的,
有着同样性取向的人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这便足以让我们心怀希望。
台湾的一小步,是整个华人世界同志平权道路上的一大步,也许有一天,我们都能免于恐惧、享受自由,我们追求的幸福的权利能够有保障。我们的社会能消除偏见和污名,多一些尊重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