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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幸运了!和喜欢的男生分到同一张床!

也许,喜欢男生是与生俱来的

我是小虎,今年30岁了。

细细数来,入圈已经11年了吧,或者更早,早到上小学的时候。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从同学那看到了一本色Q的书籍,里面满是赤裸的男男女女,做着一些我那个年纪看来甚是不雅动作,那些文字的描述我至今难以忘记,就像是用刀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后来,我又在电视上陆陆续续地看了一些床戏,少不更事的年纪,大人有时会用手遮住我的双眼,却不知我偷偷地透过指缝看到了一切。

我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女生昂着头,闭着眼,发出难言的呻吟。

彼时,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个女的是不是很舒服啊?原来被男生压着是会舒服的。

我竟然起了反应。

从小学开始,我的女人缘就特别好,常常和女同学打成一片,完全不顾班上男生嫉妒的脸色。那时的我都不懂Gay是什么,他们更是全然不知。

而我之所以和女生玩,其实是在有意地回避男生,因为和他们玩在一起我总会有些拘束,尤其是和他们四目相对时,我的心跳像是安装了一个不受控制的小马达,跳得厉害。

对于我喜欢的男孩子,我会帮助他们送情书,为他们创造见面的机会,当然这样也会得到他们的小恩小惠,我收过他们送的水杯,或者一星期的零食。当然,收礼物也是因人而定,帮我喜欢的男孩送情书自然分文不收。

回望我的小学生活,我会想起操场上绿油油的草坪,那里有我和男同学挣扎过的痕迹,我总会故意激怒他们,等着他们一拥而上将我绊倒,而后暴力地将我抱在怀里,猛烈地在草坪上翻滚。

有时,他们会坐在我的身上,死死的按住我。

原来,被男生压着是这样的感觉,我的心里洋洋得意。

夏天的傍晚,我会和发小们在河堤上晒太阳,微风拂面,吹动着我们的头发。

堤岸旁的我们总会玩角色扮演的游戏——闹洞房,演妻子的总是我,因为我喜欢被他们压在身下,那种真戏假做的缠绵总会让我暗自高潮,两个生Z器官的碰撞真的很美妙。

有天晚上,我在一个本家的大哥那过夜,他的身体紧紧地贴着我,呼吸轻轻地吹过我的睫毛,他一直顶着我的屁股,我既紧张,又害怕,不知所措,一动不动。

最后,我鼓足勇气把手伸进了他内裤里,暖暖的,很微妙。

那一夜,我们俩就这样抱着睡到天明。

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像是有人赶着一样,一件件地发生在我身上,并不断告诉我:你是弯的!你喜欢男生!你天生不同!

上了初中后,我像是推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

12岁的我,长的肉肉的,也有点可爱,用现在的话来说,算是小奶狗一枚吧。

那时的我依旧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只不过与男生过夜的次数多了起来。

夜深人静时,我享受着他们温暖的拥抱,而后静静地摸着他们的“小和尚”,因为,这样会让我兴奋,紧张,甚至让我上瘾。

第一次的感情最伤人

初中毕业后,因为家庭经济衰败,我辍学了,跟着表叔在餐馆当学徒。

我不想再过穷日子了,从踏入社会那刻起,我心中就只有一个目标:挣钱,挣大钱。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对于感情,暂放一边。

遇见他,是在2008年的9月,初秋,叶子开始微微泛黄的季节。

老板生意经营有道,餐馆越做越大,陆陆续续有新的员工进来,我和他第一次相遇的地点就在后厨的传菜部。

一见到彼此,我们便四目交接,对视了近3秒。

他生得俊秀,浓眉大眼,看得我的小心脏怦怦直跳。

但我依旧故作镇定,面不改色地从他面前走过,突然,我不知该迈左脚还是右脚,总觉得身后总有种奇怪的感觉,像是被人监视着一般。

这时,耳边传来他和女同事打闹的嬉笑声,我急忙擦拭额头的汗水,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一回生,二回熟,和他见面的次数多了,也渐渐知道他的脾气和喜好,开始有意无意的接近他。

他叫范鑫,驻马店人,喜欢抽红旗渠的烟。后来分配宿舍时,他与我睡一张床,不禁暗自庆幸,自己哪辈子烧了高香,才有如此安排。

起初的几个夜晚,他躺在我身旁,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丝毫没有睡意,但又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他发现我的不对劲,后来,我的胆子越来越大,闻着他身体淡淡的香味,我忍不住将头凑得近一点,再近一点。

现在回忆起来,觉得那时自己是多么可笑,为了一个不存在的爱情,默默付出一年的时间。

工作时,我在后厨,他在前厅,我都会攒着好吃的、好喝的给他留着;他说借钱,我不带犹豫;他生病,我跑着买药,带饭……这样的付出换来的只是感动。

他告诉我:有你这样的朋友,真好!

而我也才恍然,原来无论你怎么付出,做的多好,在他眼里,也只是好朋友。

有时,身边的同事都会觉得我对他太过友好,已经超出朋友的界限,常常跟我打趣说,“范鑫如果遇到像你这样的女孩子,那真是他的福气。”

后来,我也听到这样的话语:“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家范鑫啊?”

是的,他变成了别人家的了,他有了女朋友,是餐厅的女同事,还是我同学的表妹,叫娟子。

娟子的出现让我慢慢退出这场不会开花结果的感情。

记得有次,娟子因为马虎传错菜了,这是小事,本可以撤单重做,但我故意不依不饶,闹到了老板那里。我承认是因为吃醋,因为我看不惯范鑫每天围着她转,想借此机会报复她。

没想到,范鑫却主动将这个错误承担到自己身上。

爱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让自己变得伟大,就像我爱他,他爱娟子;爱一个人的时候也会让自己变得卑微,就像我爱他,他不爱我。

但也正是因为这次的心机让我认清了现实,于直男而言,朋友是一阵子,女朋友才是一辈子。

当你看到一个男人竭尽全力护着心爱的女人时,你还有什么好争的呢?

后来,范鑫总会在凌晨三四点的时候跑出寝室,而后在七点左右慌慌张张地赶回来,问他去哪,他也一声不吭。

娟子就住楼上,我哪需要多问?

我不过是想他亲口告诉我,他有了心爱的人,而那个人并不是我。

眼看着范鑫的火苗越燃越猛,我便克制自己对他的好,变得冷漠了许多。

范鑫察觉到我的渐行渐远后,回到宿舍一直追问我,“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变了,是不是和我发生了什么误会?” 

我终于忍不住他的纠缠,也憋不住我对他的爱意,对他吼道:“我以前喜欢你,现在不喜欢了!行了吧?满意不?”

他满脸惊愕,直勾勾的盯着我,那时的表情我至今难忘。

他默不作声,瞬间有些不知所措,我急忙佯装成玩笑的样子,笑道,“开玩笑,你可别当真,你又不是女的。”我把声音提的很高,掩饰内心的不安,“鑫,我累了,工作很累,我想睡了!”

盖上被子,带上耳机,蜷着身体,单曲循环萧亚轩的《类似爱情》,我忍着不让自己流下眼泪,紧闭着眼,缩在了墙角。

第二天晚上下班后,我约了他的女友在宿舍楼顶的天台上,我摊牌了,女人的直觉永远是对的,我喜欢范鑫,所以我也没必要隐藏,就像我喜欢邰正宵的《心要让你听见》这首歌一样:

心要让你听见,爱要让你看见,不怕承认对你有多眷恋………

往后余生,随遇而安

告别这段感情后,我离开了这座充满回忆的城市,和他断了所有联系方式,唯独留着他女朋友娟子的QQ。

那晚的阳台上,我对娟子说:“你要好好爱他,一定要好好爱他。我希望不要因为我的原因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我月底就要辞职了,我会断了和他所有联系,咱俩的QQ就别删了,咱们都不是无情的人,让我知道你们生活的很幸福,可以吗?”

娟子答应了。

我们都不是圣人,感情里所谓的放下了、忘记了,都是在欺骗自己。

倒不如换一种方式让它存在,幸福着他的幸福,快乐着他的快乐。

现在他们结婚了,有一个男孩,6岁多了,长得随娟子。

这几年里,我开过餐馆,打过工,进过工地,修过铁路,现在在一家保险公司做讲师培训,没事喝喝茶,看看书,再来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个人倒也自在。

只不过,我好像再也没有爱上任何人,渐渐的,也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对于感情,我并不反对有一场艳遇。

因为这个圈子的后庭变得廉价,不付出就可以得到高潮;男人没有子宫不会怀孕,何谈负责;社会不允许我们这种关系的存在,我们成了夜行动物,而人类的夜生活大部分与性挂钩……

白天,我们光鲜亮丽,人五人六。

到了夜晚,一个个卸下伪装,放眼望去,全是骚动的心,而这时,我们的内心不再有罪恶感。

即便如此,我依旧在寻找,寻找一份值得珍惜的感情,寻找能够携手一生的另一半。

愿你三冬暖,愿你遇良人,暖色浮云处,有好人相伴!

这句话送给同在圈内的你,也送给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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