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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小说:好想好好爱你

一、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秋天了,微微黄了点的白色窗纱在风中轻舞,金色的阳光从窗户渲溢进来,将散坐在床头的刘星雨抱了个满怀。他呆呆地坐着,手边是一本郁达夫的散文随笔集,似乎被百无聊赖地撂放着,翻开的那一面,写的却便是这故都的秋。那种伤秋的男人写出来的秋浓淡成趣的是一片灰色,和一点点星火闪烁的忧郁的蓝,恰恰迎合着刘星雨的那种小资情调。不过,满眼的金色却无法提供与这种情调相映成趣的环境,所以,刘星雨反而显得十分茫然。其实,他不知道的是,究竟是周遭的一切不适合自己,还是自己不适合周遭的一切。也许,都是;;

他自嘲似的笑了笑,把视线集中在了那发黄了的窗纱上,当时装点这个租来的二十平米的房间时,他着意的是所有的床上用品,然后,便是这窗纱。被子褥子还有枕头一定要是暄暄的,透着温馨,这样才可以让自己与冷冷的现实在睡梦中绝缘。而这幅雪白色的窗纱,则是他偶尔路过平价商场的橱窗,不经意间被打动了的,那种突然涌起的契合感马上激起了拥有的欲望,他也不考虑以后要常换下来洗洗晒晒之类的麻烦事,一气买了下来。很多次,当温和的床头灯打在暖珠色的窗纱上时,刘星雨就会很惬意,毕竟自己曾经是这样的颜色。不过,为什么纯净的东西总是保留不了很久呢?是因为现实太黑暗了吗?还是因为自己本来就是个黑色的东西?反正,白色的窗纱已经黄了,要么换洗,要么再买一个新的。自己洗就不用说了,而刘星雨又不太喜欢跟洗衣店的老板打交道,也许自己真的是太小资了,看不起人家,不过,每次造面的时候,那老板不时地要探听自己的年龄、工作、婚否一类的问题,就像查户口一样,而刘星雨是受不了明察暗访的,虽然外表上的一切都足以让人满意,但是,内心的晦涩,却不愿意别人窥视。所以,重新买一幅吧!

在镜子前打点好自己,描了一圈镜子里的雅皮族的轮廓,然后,淡淡地一笑,转身,出门。

阳光很亮,是北京灰沉的冬天前流星般灿烂的阳光。但是,刘星雨觉得有点刺眼,他尽量把视线放平、放低,除了偶尔掠过街面上的人流,看看都市的俊男靓女勾肩搭背地潇洒走过,一般都只是注视着身前两米以内的路面,不过,他内心里却明白得很,他的敏感的心理视野却永远不止这个域。

落叶渐渐地多了,黄灿灿地零落了一地,轻匆的脚步踏上去,酥脆了的树叶纤维碎了的声音沙沙地满了双耳。刘星雨抬头望见那株金色的伸展蔓延有如灯塔的银杏,神情恍惚了一下,他想起了北大的秋天,想起了在北大的一切。不过,仅仅是恍惚了一下而已,他又继续他的路程,去宜家。也许记忆对于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至少不需要在大马路上回想往事,应该在温和的环境中,一杯香浓的白色咖啡,一段悠远的轻音乐。所以,总体而言,他比较小资。

宜家家居离他租的房子很近,遛过马甸桥,稍稍走些路,就到了。毕竟是星期天,人流如潮,很多是情侣,为构筑他们的小小爱巢而甜蜜地在那里挑拣。刘星雨远远地看着,反而有一种淡淡的幸福感,是被感染了么?还是觉得相爱毕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他旋转着,毫无目的,虽然说他是为了窗纱而来的,但是,在商场里,无心地游荡,才能发现购买的乐趣;;也许,他所需要的依然是那种不经意的触目和喜欢。

现在,他被一个精致的铁格玻璃的小挂灯吸引住了,很精致小巧的构造,环形的挂钩,六角形的灯体,中心是蜡烛的灯座,在暗了的窗前点一盏,会有一种欧式的古典意味。他这样想着,堪堪抬头,想知道挂在什么样的高度比较合适,却一眼瞟见两个人不紧不慢地朝这个方向走来,其中一个唇边已泛起调侃似的微笑。刘星雨的右眼皮连跳了两下。

人们说,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越不想见到的人,却偏偏在好没心情的时候遇到,而且,还一连遇到了两个。刘星雨的头皮有点发麻,他顺手把挂灯放回橱架,慌不迭的,竟差点摔了。

嗨有点尴尬的招呼。在刘星雨的印象中,这个男人总是满自我的,做事也潇洒得很,不过,从头到脚都泛着花心的气息,这一声尴尬的招呼便显得有些不平常,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刘星雨淡淡地笑了笑,突然发现了一个微妙的东西,脸,快速地抹过一缕红云。他心里暗自叫道:原来

男人身边的男生的表情一度是那么得暧昧,眉眼间贼贼的笑,他低声说了句:云,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

那个?哪个?是说我跟他有过一夜情却没有付钱的那个吗?刘星雨瞄了一眼男生今天刻意打扮出来的时尚和俊雅,想起在桑拿浴中那丰腴俊秀的身体轮廓,微微卷起的一角浴巾和一脸淡淡的寂寞情绪,想起他在旅馆床上疯狂地造爱而始终呼喊着那一个云字的时候自己却体验着彻底的快感,刘星雨的脸,再度地泛起热浪,北京的秋天,还是有点潮热。

是吗?原来被叫作云的男人笑了,魔鬼般的脸泛起的邪恶微笑,一改方才的尴尬,真是有幸‘认识’你,刘星雨。

云?难道就是他?那个男生在疯狂中依然呼喊的那个人,难道就是他?的确,他叫做魏凌云,当然不妨碍别人叫他云。但是,据说,他是一个好男人的。可是刘星雨突然觉得冷,一脸的冰冻,仿佛成了一条高压电线,不让任何人触碰。

魏凌云当然也闻到了火药味,心里咯了一下,很是不舒服。从知道刘星雨以来,总是觉得特别刺眼,像个阴魂不散的钉子,即使现在知道他是,也绝没有改良彼此之间的尴尬。

一边的男生却被另外一个问题牵引住了,好奇地问道:咦,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魏凌云又是一笑,贼贼的,黑黑亮亮的眼睛眨了眨:当然,我们基本上每天见面。

你们是男生看看他的云,又看看刘星雨,涨红了脸。

望着越来越尴尬的刘星雨,魏凌云缓缓说道:他2001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现在是长青藤首饰有限公司驻京总公司的财务部经理。我没有说错吧,我的学弟兼部下?依然是调侃的笑容,刘星雨突然想撕碎他的脸,虽然可能没有这么大的仇恨,但是,内心的这种邪恶冲动却越来越强烈。

哦;;男生放心了,那也太巧了。他笑了,一脸阳光灿烂,其实,在他这个年纪,似乎还是很纯真的时候,根本不应该出来卖,刘星雨心里这么想,但是,他不会说出来,因为基本上他觉得,这不关他的事。男生指了指在场的三个人,有点奇怪地恍然,我们三个人都是

魏凌云笑得更欢了:可以一起喝喝酒什么的,或者也可以三个人一起玩玩?!!

男生的脸有点黯然,而刘星雨就没有这么安静了,他甩出一句话来:对不起,我想我该走了。气急败坏地转身就走。

魏凌云的笑脸,一下子僵住了。周围过往的顾客似乎也感觉到了三个男人间有些暧昧的东西,纷纷扫过好奇的目光。男生一蹭魏凌云的肘,拉着顾自发呆的他离开了。

糟糕的秋天!糟糕透顶的秋天!刘星雨一路快步往回走,一路埋怨时运不济。他狠狠地踩了几脚地上的碎叶,脑中的信息量以几千兆的速度运行。太多东西需要整理了,记忆和心情,对了,还有对策。他这样想着,一头撞进自家的小屋,锁上门,良久,叹了口气。

即使在心情最坏的时候,也要选一个好一点的消遣方式。在咖啡、茶和果汁面前,刘星雨站了一会儿,然后,决定选茶。但是,临到是选乌龙茶还是红茶的时候,他又考虑了一会儿,虽然乌龙茶适合秋天喝,红茶适合冬天,但是,现在已经是深秋了,也许哪一天打开窗户就有簌簌的雪花飘落了。最终,他选择了凤凰单枞,因为他突然喜欢那泡出来的颜色,血一样的颜色。这样喝的时候,就可以有一种切齿的感觉。刘星雨笑了笑,在这些琐碎的生活细节中,他自然地排除了山雨欲来的倾危感。反正,他是比较喜欢自己这种权衡的性格,谁叫他是天秤座的呢?

重新坐在床头,被刺眼的阳光再度拥抱,刘星雨突然想到了自己刚才出去的目的:换窗帘!可是现在他又是自嘲地一笑,托着手中热气腾腾的红茶,缱绻在舌面上的涩涩甜甜的滋味让他很自然地沉入了往事;;

说是往事,不过才是前五天晚上发生的。

偶尔,刘星雨会去公共澡堂蒸桑拿,虽然一般他都在他的小屋里泡澡盆,但是,有时候去奢侈一下,本来是无可非议的,而且,他去的是正规的地方,只是作为一种个人放松的方式。

那天周二,刘星雨的心情不错。秋高气爽,天是海蓝海蓝的,叶子是金黄金黄的,工作的时候,他偶尔还会露出闲适的微笑。临到晚上,就突然心血来潮,想去蒸桑拿。于是,打了辆的,在回家的路上,顺道叫停了车,在安贞里的清爽洗浴中心,舒舒服服地蒸起了桑拿。因为是工作日,来的人就不是那么多,临到末了,桑拿室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灯光有些昏暗,是柔和的那一种,身体的毛孔都张开了,四肢百骸都在欢喜地呼吸似的。滋润,这就是刘星雨喜欢的感觉。他想着中午接的那一个电话,彼端的男子磁性的嗓音让刘星雨的脑海中浮现起他的英俊的脸庞,那么温存,那么美好,虽然是永远不可能的幻影,但是,有一个影子,总比没有的好。这样想着,刘星雨突然觉得跨下一紧,神经中有一种很酥麻的感觉。他捶了捶自己的额头,自觉地放开双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来是太滋润了,居然;;

门突然开了,进来一个丰腴俊秀的身体。从微微隆起的胸膛和弧形的腰线折射出的隐约的光,被本来就柔和而昏暗的空间包容着,浴巾的一角微微有些卷起,半掩着下腰,露出一截刚性的髋线,稀疏的大腿毛发上泛着的大颗水珠,暧昧地闪着慵懒的光。尤其是浴巾下那倔强的一点突起,让刚刚放松下来的刘星雨又倒抽了一口气。他慌忙低下头,不敢去看对方的脸,视线无奈地在桦木地板上逡巡,却始终找不到可以固定的焦点。

男生似乎注意到了他的变化,那种局促不安在这个两人世界里显得异常突出。但是,男生没有离开,相反的,他坐在了刘星雨的对面,若无其事地撑开了双腿,用一对大眼睛盯着他看。

蒸汽突然间变得好热,汗,从刘星雨的皮肤上涔涔落下。好压抑的感觉,必须寻找一个出口!刘星雨抬起头,准备离开,却见那男生用左手从自己的腹部轻柔地撂上胸口,有些倦怠而忧郁的眼睛闪烁着,淡粉的唇吐露出一句:想做吗?

刘星雨忘记自己当时是不是大声地咽了口唾沫,因为那让他想起来觉得自己很难堪,很委琐,似乎什么市面都没有见过似的。不过,实际上,他的确什么市面都没有见过,以至于后来到临近的旅馆开房间,以及在房间里如何动作,都是那个男生在支配。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欲望在身体里爆发的时刻,清楚地记得在原始的状态下自己是如何插入的,也清楚地记得男生在极度的疯狂中却始终呼唤着一个字:云!然后,是欲望的退烧,是彼此相对无言的尴尬。

去喝点什么吧?男生这样建议。于是,两个人在附近的一家仙踪林要了一大杯柠檬香茶,还有一大杯西柚汁,渴极了似的喝着,还是没有话。

本来我是要钱的,不过男生突然这么说,眼帘垂下来,与方才在房间里迷情如火的那一个截然不同,似乎是很纯真的那一面,或者是更真实的那一面。

嗯?刘星雨有些不明白,虽然他知道MB这个词,却不相信自己的第一次却原来是要付钱的!!!

不过,男生似乎斟酌好了字眼,和你在做的时候,我有一种被爱着的感觉。所以就这样吧!男生笑了笑,额前的汗湿了的刘海有点皮。

继续喝水。无聊

云是谁?刘星雨突然问道,真的很好奇。

男生羞涩地笑了,微微泛红的脸更像刘星雨刚上大学时的样子:他是一个好男人。

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连彼此的名字也没有留。反正,这种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刘星雨这样想着,回到自己的屋子,蒙头就睡。可是,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就发觉什么事情都不对劲,好像自己失去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无所谓,是不是因为自己是第一次?而且还是一夜情?也许。可是,当时也没觉得怎么样的,反正顺着欲望做呗。可是,心绪却始终无法平静下来,秋天也一下子变得让人腻烦,就连上班的时候,也没精打采的。这种郁闷的心情,一直延续到今天。

然后,就是那个讨厌的魏凌云!居然有人说他是好男人,而且还是那样一个性格交错的男生,真是没有天理的事!

从刘星雨刚上大学时,就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同学们都传闻他是私生子,而现在在公司里,这个传闻更得到了证实,然后,他是交际面很广的人,办事能力倒是没得说,一张英俊的脸更是赢得了不少人的欢喜,更何况他的舞又跳得好,在学校的热舞比赛中一再获奖,所以,在同学中间,有众星捧月的态势。但是,他的花边新闻也未免太多了,专业里专业外姐姐妹妹地狂叫,而且,说起话来还总有股挥之不去的调侃和油滑。虽然在公司又碰巧遇上他,还当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似乎他比在大学时正经了点,但是,眉眼间那一股子味道,却总是让刘星雨不舒服。

正想着,电话突然响了。刘星雨伸手拿起床边的电话,彼端就传来了那磁性的声音:小星,在啊?晚上我定的是紫伯爵酒店二号桌,七点钟,到时候你直接去就行了。

好的。虽然是浅浅的回答,意思中却隐含着无限的喜欢:他总是想得这么周全,周二就约定好了,现在再打个电话确定一下。

那晚上见!拜拜!

拜拜!挂了电话,微笑不自觉地浮上了脸颊。一天的不高兴顿时烟消云散;;只要有他,虽然是一个幻影,但是,已经足够!

王其轩,这个从大学时代就一直潜藏在心底的名字,叫起来都这么让人舒坦。突然,刘星雨想到了,也许,正是因为大学时,王其轩的身边始终有魏凌云,魏凌云的身边始终有王其轩,所以,自己才一直对魏凌云很介意吧?!毕竟,王其轩和魏凌云从高中起就是在一起的铁哥们,而自己也不过是初上大学时,通过系里的学生工作才找上了他,关系的远近,一目了然。但是,现在也许就不同了吧?谁知道呢?

刘星雨咧了一下嘴,喝掉杯中的红茶,脑海中对着魏凌云的影子划了个大大的叉;;

反正,我不喜欢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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